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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48 点击次数:71
蓝鲸新闻2月24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针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五张罚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因尽职调查不审慎,风险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罚款100万元。
王文亚,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经理,被处以警告。 王斌,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处以警告。 李路,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高级经理,被处以警告。 赖永革,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因尽职调查不审慎,被处以警告。